(通讯员 许敏)为全面引进社会组织介入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有效司法保护,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近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富平县委、渭南市青少年心理学会举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发表讲话,并提出四点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的大格局;要着力抓好法治副校长工作,借助团属阵地“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及“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志愿者组织作用,深入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要着力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监督检察,构筑社会保护屏障。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推动合作落实,不断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与共青团富平县委、渭南市青少年心理学会加强合作,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