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解读:
1.征收率3%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咨询电话:0913-2105310
2.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咨询电话:0913-21053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解读:
1.征收率3%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咨询电话:0913-2105310
2.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咨询电话:0913-2105310